9月22日,尉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波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新洋的委托主持会议。17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涛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尉犁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报告,通过了2019年尉犁县财政决算情况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尉犁县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通过了2020年尉犁县关于特别国债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尉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尉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姚永林,萨迪克.肉孜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刘博林等三位同志辞去尉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 ”
会议还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免去买买提.阿西木尉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彭伯雁尉犁县环保局局长职务,王帅忠尉犁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职务的议案。会上亚森.克衣木,刘博林,彭伯雁等三位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任职了农业农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