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三宗临时用地的请示》(尉自然资发〔2019〕118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下三宗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使用期限为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AT2-13X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位于尉犁县肖塘管委会泰昌农场,面积为3.7300公顷(折合55.95亩),地类为耕地,权属为国有。
宗地二: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AT2-13X井至AT2计转站集输管线建设工程临时用地位于尉犁县肖塘管委会泰昌农场,面积为1.3500公顷(折合20.25亩),地类为耕地,权属为国有。
宗地三: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AT2-13X井10KV电力线临时用地位于尉犁县肖塘管委会泰昌农场,面积为0.7860公顷(折合11.79亩),地类为耕地,权属为国有。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尉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